1、施工升降平臺運轉必須是專人操作,維護、安裝、拆卸或維修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吊籠內。
2施工升降平臺在每班首次載貨運行時,必須從最底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吊籠離地面1-2m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如發生制動不正常,應立即通知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經修復后方可使用。
3防墜器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照規定進行試驗、檢查、維修。
4吊籠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5施工升降平臺未切斷主電源之前,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6吊籠運行中如果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7施工升降平臺運行到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以行程限位代替正常操作開關的作用。
8在大雨、大霧或者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吊籠降至底層,切斷電源,重新啟動時,應對施工升降平臺各安全機構進行檢查。
9施工升降平臺操作完畢后,應將吊籠降至底層,各控制開關打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氣箱及電源箱,關好吊籠門和圍欄門,司機方可離開。
10施工升降平臺運行中不準開啟轎廂門,乘人不應倚靠轎廂門。
11操作人員應熟悉各項安全規程,掌握緊急情況和各種臨時故障的處理方法。
12操作人員必須集中精神,不得在電梯內吃食物、看書、打毛衣及打瞌睡。
13乘坐升降平臺的人員進入升降平臺不得大聲喧嘩、吸煙、打鬧,不得與司機閑聊、亂動升降機內的控制開關。
14貨物應擺放整齊,不得損傷吊籠。
15氧氣、乙炔瓶不得混裝。
16操作過程中,遇到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17在施工升降平臺運行過程中,不得把吊籠門打開。升降機停穩后方可進出。
標簽:升降平臺 導軌升降平臺 鋁合金升降平臺 移動升降平臺